编者按:本期《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动态与研究》刊发二篇文章。第一篇“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最新进展与工作建议”,作者根据2013年度各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年报,总结了31个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实物库建设进展以及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筛选、接收、保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建议。另一篇文章“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汇总分析”,作者总结了2012年1月-2013年12月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接收的各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数量,列出了接收目录,分析了汇交监管工作进展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监管与完善监管平台的工作建议。另外报道了几则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动态。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最新进展与工作建议
任香爱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要:根据全国各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报送的2013年度地质资料管理情况年报,同时,参考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检查报告,总结了2013年各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与实物库建设进展,汇总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接收、保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工作建议。
一、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展
1、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进一步落实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陕西、青海、新疆24个省(市、区)以不同方式落实或基本落实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这些省(市、区)或者设立了专门的馆藏机构,或者在现有地质资料馆或档案馆、博物馆、信息中心等机构中,设立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科室或由现有资料管理机构兼职管理,或者委托给本省地勘院或其他相关单位承担本省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同时落实了承担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专业人员。
与2012年相比,该年度又有7个省(区、市)落实或基本落实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2、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逐步推进
(1)已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省份
到2013年采取不同方式已建成实物库的有:上海、天津、安徽、河北、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8个省。其中:
——上海、天津、安徽3个省专门建设了新的实物地质资料库,上海市实物地质资料库位于金山区张堰镇,库房面积4870m2;安徽省投资5.4亿人民币建成地质资料馆,包含30000m2实物地质资料库。
——河北、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5省虽然没有专门建设新的实物地质资料库,但已通过维修改造地勘单位岩心库,成为省级实物库,委任地勘单位保管。其中:河北在承德、邯郸、保定、石家庄设立了4个分库,承德岩心库(面积约1000 m2)和邯郸岩心库已建成,保定地区岩心库正在建设中,石家庄地区岩心库申请了维修经费。黑龙江省已经在齐齐哈尔和玉泉建设了2个分库,其中玉泉库面积为300㎡,齐齐哈尔岩心库面积3050㎡。在此基础上,2013年又向省政府申请了西部实物库和玉泉实物库对这二个库进行改造扩建获得批准,项目总投资2002.09万元,拟新建库房建筑面积3400㎡,修缮改造面积2700㎡。山东省在泰安、潍坊、临沂和招远各设立4个岩心分库,作为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广东省在广州、韶关、梅州、湛江设立4个分库,每个分库面积约1000㎡。可保管20000米岩心;四川省2013年9月底全面完成攀西实物分库改建,面积约2000㎡。
2013年已建成实物库数量为8个,比2012年度增加了5个省。
(2)已落实土地、资金或即将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的省份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北京、内蒙、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河南、湖南、云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山西14个省已落实了土地、资金或即将建成实物地质资料库。其中:
——北京、辽宁、吉林、浙江、福建、贵州、青海、山西8个省(市)已通过审批进入建设设计或施工阶段。北京市于2012年5月举行了实物地质资料库奠基仪式,预计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可存放12万件样品。辽宁省政府已批准建设包括实物地质资料库在内的省地质资料馆,一期工程征地100亩,建设面积30000 m2,已进入详细设计建设阶段,建成后的实物库大约可满足20年需要。吉林省建库土地和资金均已获批准,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到位,只待开工建设。浙江省已于2012年底动工开建,总建筑面积33970 m2,预计2015年建设完成。福建省于2007年立项,该项目征用地面积28.8亩,总建筑面积44032 m2,总投资估算约2.5亿元,目前已完成了选址、项目交地、用地放样、场地平整手续及建设方案的设计,落实了项目资金。贵州省于2013年已完成了黔南州都匀市岩心库改建维修,2013年12月开工建设金阳新区的省地质博物馆项目中包括岩心库用房7000m3,预计3年建成,可满足30年需要。青海省实物资料库房于2013年3月在省地勘局平安基地开工建设,省财政投入3675万元用于该库房建设,新建成的库房面积约20140 m2。山西省地质博物馆(含实物库)已于2012年建成,2013年开始装修,预计2014年投入使用。
——内蒙、河南、湖南、云南、西藏、陕西6个省(区)申请建库立项已通过或正在申报建设方案。内蒙实物地质资料馆建设项目已于 2012年8月6日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准,2012年10月16日自治区建设厅批准了该项目的选址,2013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整建设方案,建筑面积由9.5万m2缩减到5.45万m2,投资由原来的9亿元减少到4.5亿元,正在向自治区政府申请批准。河南省实物库建设已完成选址及建设项目设计,落实了部分省级财政建设资金,但是按照2013年中央停建楼堂馆所精神要求,实物库目前停止建设。湖南省实物库建设于2012年通过了湖南省发改委批复(占地814亩、投资2.12亿),2013年省厅专门成立了实物库基建办公室。云南省实物资料库房建设计划已获省发改委批准,获批建设用地。西藏自治区实物库建设已已列入自治区“十二五”建设项目中,实物库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投资金额6000万人民币,预计2014年动工。陕西省地质资料库的建设规划方案已批复(含实物库),计划在关中建设一个面积5000 m2实物主库,在陕南、陕北各建一个面积2000 m2实物分库,总计实物库面积为9000m2。
(3)开始筹划或正在申请建库的省份
江苏、江西、湖北、广西、重庆、新疆、甘肃、宁夏、海南9个省(区、市)开始筹划省级实物库建设。江苏省已申请建库立项资金1.53亿元,报省政府待批;江西省已完成实物库前期调研;湖北省计划2014年开展全省实物情况摸底调查和实物库建设调研,在此基础上,编写本省实物库建设可行性报告;广西自治区正在向财政厅申请实物库建设资金;重庆市计划实行委托保管;新疆国土厅正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立项,选址建馆;甘肃省和宁夏正在筹划中;海南已经完成了建库立项报告的编写工作。
3、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全面展开
2013年,全国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和处理工作,并且部分省还开始了实物筛选和汇交工作。
(1)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与处理
① 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接收情况
2013年度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开始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全年共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9144份。其中重庆、内蒙、山东最多(图1)。
图1 2013年度各省(区、市))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数量
从地质工作类型来看,在接收的9144份实物目录清单中,区域地质调查235份、矿产勘查5818份、油气地质2份、水工环923份、物化遥81份、地质科研295份、技术方法32份、其他1758份。
②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处理情况
各省(区、市)累计处理实物资料目录清单7019份(表1)。其中:发放汇交通知书18份;发放回执7001份。
表1 2013年度各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处理情况
序号 |
省份 |
处理数 |
序号 |
省份 |
处理数 |
1 |
北京 |
51 |
17 |
湖北 |
224 |
2 |
天津 |
142 |
18 |
湖南 |
252 |
3 |
河北 |
178 |
19 |
广东 |
239 |
4 |
山西 |
392 |
20 |
广西 |
57 |
5 |
内蒙 |
693 |
21 |
海南 |
91 |
6 |
辽宁 |
422 |
22 |
重庆 |
401 |
7 |
吉林 |
189 |
23 |
四川 |
186 |
8 |
黑龙江 |
62 |
24 |
贵州 |
304 |
9 |
上海 |
59 |
25 |
云南 |
57 |
10 |
江苏 |
87 |
26 |
西藏 |
42 |
11 |
浙江 |
220 |
27 |
陕西 |
153 |
12 |
安徽 |
284 |
28 |
甘肃 |
254 |
13 |
福建 |
117 |
29 |
青海 |
159 |
14 |
江西 |
210 |
30 |
宁夏 |
15 |
15 |
山东 |
520 |
31 |
新疆 |
400 |
16 |
河南 |
556 |
|
合计 |
7019 |
(2)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情况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接收实物资料的省级馆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四川、贵州、青海13个,占42%;拟接收实物的省级馆有:江苏、福建、湖南、云南4个,占13%,合计占55%;未开展实物接收的省级馆有:山西、内蒙、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4个,占45%。
二、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情况
1、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形式
2013年度各省级馆藏机构采取不同的形式保管实物地质资料。其中:北京、吉林、浙江、贵州、青海5省(区、市)租用库房保管实物地质资料;上海、河北、黑龙江、山东、广东、四川6省(市)在已建或共建的实物资料库中保管实物地质资料;天津、辽宁、江苏、福建、湖南、重庆、西藏7省(区)筛选的实物暂时委托地勘单位保管;山西、内蒙、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3个省(区)由地质工作单位自行保管实物地质资料。
2、馆藏实物地质资料数量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接收实物地质资料的13个省级馆累计馆藏岩心171961.2米、标本2144块、光薄片8994、样品264112件、岩屑63599件 (表2)。实物类型以岩心和样品为主。
表2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各省级馆藏实物数量统计表
序号 |
省份 |
岩心(米) |
标本(件) |
光薄片(件) |
样品数(袋/瓶) |
岩屑(件) |
1 |
北京 |
500 |
77 |
47467 |
63599 |
|
2 |
天津 |
2800 |
510 |
3167 |
||
3 |
河北 |
52000 |
||||
4 |
辽宁 |
6474.91 |
||||
5 |
吉林 |
13701.59 |
||||
6 |
黑龙江 |
32787 |
1537 |
122 |
16452 |
|
7 |
上海 |
49800 |
8 |
8872 |
9000 |
|
8 |
浙江 |
4286.12 |
0 |
0 |
0 |
|
9 |
山东 |
544.5 |
||||
10 |
广东 |
5554.45 |
14 |
|||
11 |
四川 |
1264 |
||||
12 |
贵州 |
2248.64 |
12 |
|||
13 |
青海 |
188012 |
||||
合计 |
171961.2 |
2144 |
8994 |
264112 |
63599 |
3、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类型
(1)按照地质工作类型,全年接收的实物有:矿产勘查类18份、水工环类11份、物化遥类14份。
(2)按照实物分类,全年接收的实物有:岩心25308.58米、标本77块、样品72281件、岩屑4999件。
三、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实物库建设尚有许多困难。各省(区、市)虽然大力推进实物库建设,但受国家政策影响以及土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进展不一,甚至有的省(区、市)已有计划被搁置或进行调整。
2、缺少统一的管理规范。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级馆开展了实物筛选、接收和保管利用工作,但是对于这些工作尚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随着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将会有更多的省级实物库建成并接收管理实物,因此急需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支持。
3、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处理尚存在不足。部分省由于实物库尚未建成,不具备保管条件,为了及时向汇交人发放汇交凭证,对于接收的实物目录清单没有进行筛选,全部进行了回执处理。此外,还有部分省存在线下处理实物目录清单现象,因此,在2013年的实物目录清单统计中,一些省接收目录清单总数与处理目录清单总数相差甚远。
4、省级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年报和报表存在不足。2013年是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年报编报的第一年,虽然对编报人员进行了培训,但是部分省的填表人员在编报时对填报的数据项含义理解不深。另外,还有部分省填报人员和参加培训人员不是同一人,填报人员没有参加过培训,因此造成实物地质资料报表数据总数与各分项数不能吻合,给上级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实物资料管理和汇交情况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四、进一步工作建议
1、充分利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有关政策,进一步推进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
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方面各省(市、区)不仅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而且地质矿产条件和实物地质资料类型与数量也很不相同,因此不可能按照统一模式建设实物地质资料库。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各省(市、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即采用新建或改建集中库或分片库、租赁库、委托库等方式,建设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设施。另一方面,由于受国家停建楼堂馆所精神限制,省级实物库建设推进受到影响,建议省级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国土部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要求,推进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工作。
2、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地质资料汇交是地质资料管理的基础,实物地质资料汇交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组成部分。因此,尽管因为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滞后,给实物地质资料接收造成严重困难,但仍应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第一,对接收的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要及时进行筛选,对于应汇交给省级馆藏机构的实物,应向汇交人下发汇交通知书,需要汇交人暂时保管的,应签订委托协议,暂时由汇交人保管。
第二,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在监管平台线下处理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或发放汇交凭证。
第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增强汇交意识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尽快出台《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规范省级馆藏机构开展实物库建设和实物的筛选、接收、保管工作。
3、尽快制定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实物地质资料库藏管理工作制度、实物整理方法、保管方法、著录方法、建档规则、岩心扫描工作规程、标本照相方法、薄片数字化以及馆藏实物信息组织与发布等,指导省级馆工作。
4、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人员和信息报送人员的能力
包括定期组织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报送和监管平台培训与交流,同时邀请这方面做的好的省进行经验交流;二是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培训,包括年报的编写、写作培训、简讯报到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