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跟踪研究
丁克永
(全国地质资料馆)
英国的地质资料管理体制属于典型的“分散保管、集中服务”体制。在地质资料的汇交与保管方面,英国制定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地质资料的汇交是地质矿产勘探与开发者的法定义务。地质资料须由汇交人限期汇交给上级主管政府部门或项目资助部门,并由上级部门递交至地质资料所属的档案保管机构负责保管,然后上级部门根据资料的汇交程度编制年度报告递交相应部门的国务大臣(Secretary of State),并最终由国务大臣送交议会。在地质资料的服务方面,英国地质资料信息主要由英国国家地学数据中心(National Geoscience Data Centre)和英国海洋地理数据中心(British Oceanographic Data Centre)在不损害汇交义务人利益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地质资料与信息的公开服务。另外,有少量专业性的地质资料由英国国家档案馆、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对外服务。
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是英国地矿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在英国矿业法(Minerals Act,1971)中,明确规定了汇交地质资料是矿业权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汇交内容不仅包括项目最终报告,而且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年度报告(1)。汇交目的,既是政府监督与管理矿业权的需要,又是政府为支持国家决策、促进企业投资而进行的矿产资源信息分析工作的需要。
英国地质资料管理的显著特点是“分散保管”,不同管理部门负责自己管辖领域取得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根据地质矿产的种类,英国地质资料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分为商务改革与技术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Innovation and Skills,以前的贸工部)、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partment of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皇家资产管理委员会(The Crown Estate Commissioners)、煤炭管理局(The Coal Authority)、社区和地方政府部(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等,资料接收与保管机构主要是各行政机构下辖的地质资料档案馆及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Natural Environment Research Council)下辖的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如英国国家地学数据中心(National Geoscience Data Centre)、英国海洋地理数据中心(British Oceanographic Data Centre)等)(2,3)。
1、能源矿产地质资料(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除外)
英国能源矿产地质资料的汇交,在企业或个人申请开发许可证时已被列入开发人的义务之中,并且制定有相关资料的递交时间表(Timescale for submission of datasets)作为能源矿产开发后资料汇交的重要依据(4)。能源矿产的地质资料按照开发进度和时间表的规定由开发人限期递交给上级主管政府部门或项目资助部门,并由上级部门根据资料的学科分类与矿产开发人共同讨论资料汇交的所属数据中心,然后上级部门根据资料汇交情况编制年度报告报送给商务改革与技术部的国务大臣,并最终由国务大臣送交议会。
2、煤炭地质资料
1994年10月,根据煤炭工业私有化法案,英国成立了煤炭管理局,对煤炭工业进行行业管理并负责煤炭工业的信息保管。根据1994年的煤炭工业法(5),煤炭管理局除保管收集的资料外,还应将相关的资料信息提供给公众查阅。2001年秋季后,所有的资料保管都从德比郡的Bretby小镇转移到管理局总部在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专门建造的馆藏室。
英国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等地质资料,应按照核发的许可证规定的时间统一汇交到英国煤炭管理局,由煤炭管理局审批煤炭资源的开发、勘探成果,并制定当年的年度报告递交至国务大臣。如:根据1994年的煤炭工业法第60条6款的规定(5),煤炭管理局的年度报告应当通过商务、企业和制度改革部的国务大臣送交议会。由于英国2008年内阁重组,单独设立了能源与气候变化部,所以现在英国煤炭地质资料是报送能源与气候变化部的国务大臣,并最终由能源与气候变化部的国务大臣送交议会。
3、石油和天然气地质资料
经过数十年发展,英国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油气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以前,英国油气资源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归贸工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现在的商务改革与技术部)下属的能源资源开发司(6)。2008年英国成立了能源与气候变化部之后,油气资源地质资料的管理和汇交则由能源与气候变化部负责。根据《陆上和海上石油生产条例》(“Petroleum Operations Notice 9,Regulations (on-shore and off-shore)”)(7),所有的油气开采许可证中都明确规定生产者需要保存所有在生产过程中获得的数据资料信息,并汇交至能源与气候变化部。英国地质调查局是油气资料委托保管单位,负责钻孔样品和数据的保存和整理。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审批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成果,并制定当年的年度报告递交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国务大臣。最终由国务大臣送交议会。
4、贵金属矿产和重要海上非能源地质资料
英国皇家资产委员会(8)是英国金、银矿产和大部分海上非能源矿产资源信息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国家金属探测委员会作为数据管理注册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开采、利用贵金属及主要的海上非能源矿产资源的个人或部门需要向皇家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供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将按年度发表在英国矿产年报(United Kingdom Minerals Yearbook)上。
自1987年起,黄金和白银的相关勘探成果报告需由皇家资产管理委员会向BGS提交,其中部分报告可以通过BGS的档案馆对公众开放,并提供查阅。1999年之后,大部分的贵金属勘探项目报告均在皇家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授予下存于英国国家地学数据中心(NGDC)。在北爱尔兰,所有的矿产信息均存于北爱尔兰地质调查局,数据信息在规定的5年内是保密的,部分信息根据要求可以在申请后再延长5年的保密期(4)。
5、陆上非能源矿产地质资料
英国其他金属和工业矿物的矿产勘查与开发地质资料主要由社区和地方政府部通过矿产规划进行汇交和管理(9)。如果需要进行相应的勘查和开发活动,必须要先得到矿产规划机构(社区和地方政府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根据许可证的规定,陆上非能源矿产的地质资料由矿产勘查与开发的个人或单位定期递交至社区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国务大臣,最后由国务大臣送交议会。
根据1972年的《矿产勘查和投资补助法案》(“Mineral Exploration and Investment Grants Act 1972, MEIGA”)规定(10),有色金属、萤石、钡和钾矿的勘探地质资料需按时汇交给英国地质调查局。目前,超过150份项目报告均根据该法案汇交至英国地质调查局,并对公众开放浏览。公众可以通过国家地学记录中心和英国地质调查局相关部门索取。
6、地质调查资料
英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英国基础地质调查和地质科学研究工作,由多个部门组建国家地学数据中心,负责地质调查和社会地质资料的接收、保管与服务,目前此中心为英国国家地学服务的核心节点之一。
1、服务机构
英国的地质资料服务实行“集中服务”。地矿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汇交的地质资料进行整理和加工,向商业团体、政府和公众提供地质资料的信息服务。
(1)英国国家地学数据中心
英国国家地学数据中心(11)是英国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所属的7大数据中心之一,由英国地调局所属的纸质库房、实物库房和服务部门组成,以“地学服务地球发展”为核心价值,负责英国地质调查局的地质资料接收、保管、数据处理和对外服务工作。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地质资料管理法律与服务政策体系,其创新与服务的理念值得学习。
英国国家地学数据中心(NGDC)收藏的地质资料,包括着我国所称的三大类地质资料以及相关的电子数据。其基础设施包括文本资料库、电子文件库(以数据存储设备为主体)、实物库(包括岩心库、标本库、化石库等);附属设施包括文本资料数字化室、服务室等。
文本资料库保存以纸质为载体的各类原始资料、成果资料,包括:钻孔编录、现场调查报告、地质报告、野外记录薄、技术报告、地球物理测井图、矿区平面图、多种图表文件、地质图件和各种档案文件等。其中包含野外图件、野外记录簿、手绘地质图等,以书架形式存放。
电子文件库备有各种网络存储设备,保存各类数字化文件和地质调查电子数据。据介绍,以往形成的文本资料60%以上已经完成了数字化工作,以扫描形式为主;新近形成的资料多是电子数据;所有数据及管理数据都已存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并及时更新,通过网络发布。
实物库收藏了约15万个钻孔250km的岩心,同时收藏英国基础地质调查产生的标本和化石。
(2)英国海洋地理数据中心
英国海洋地理数据中心(12)是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指定的海洋科学数据中心,隶属于英国国家海洋中心,负责长期管理有价值的海洋数据,是政府间海洋委员会国际海洋数据中心网络的组成部分。英国海洋地理数据中心汇集了来自全球约1800个验潮站的月度平均海平面数据的数据库,保管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所属船只和拨款的研究机构收集的全球深海沉积物岩心、一部分“发现号”调查船采集的标本(包括来自世界多处海洋的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标本),及丰富的海洋文献,收集有历史资料和特别藏品。英国海洋地理数据中心还是英国国家海洋中心自身的研究人员所采集的海洋数据主要存储机构。
该中心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进出岩心库均要进行常规记录,恒温、恒湿设备稳定运行;拥有专业无损检测设施,开展岩心研究;建立并维护岩心数据库,加入国际海洋数据共享计划,统一将全部馆藏岩心目录通过EU-SEASED的欧洲在线岩心目录发布,开展社会化服务。
(3)英国国家档案馆
英国国家档案馆(13)(National Archives of United Kingdom)于2003年由英国公共档案馆和皇家历史手稿委员会组建,是英国国家级综合性档案馆,收藏着英国近1000年的历史档案资料,包括公共文件和私人档案,馆藏档案排架长度超过14万余m,库房容量为11万m3。2010~2011年度共接收60万份原始文档。英国国家档案馆装备电子计算机自动检索系统,为公众免费提供多种方式的信息服务。英国档案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有严格控制的流程措施防止泄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馆藏一般档案满30年即向社会公众开放。
英国档案馆在对外服务方面执行非常严格的审核程序。首先要通过到馆注册获取借阅证,同时应提供有注册人姓名和住址信息的有效证件;其次是完成网上注册,阅读资料借阅须知等相关规章条例后进行答题,完成整个注册大约需要半小时;档案馆内不允许拍照,但对外提供资料打印和复印服务。如果提供的姓名和住址是非英文,即注册人是外国人的情况下,档案馆可能会以馆内翻译较少等理由被拒绝服务。
2、服务政策
英国具有保密的传统,在政府信息开放方面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但在知识经济的大潮中,英国也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政策推进信息公开。英国地质资料信息公开遵循2000年颁布的英国《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2000,FOI”)和2004年颁布的《环境信息条例》(“Environment Information Regulations 2004,EIR”)(4,7)。以上两项法案均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应用于地质资料信息的发布与社会共享服务。根据法案规定,任何人,不管是否拥有英国国籍,也不管是否居住在英国,都有权利了解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警察、国家医疗保健系统和教育机构在内的约10万个英国公共机构的信息。被咨询机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是,如果公众咨询的问题涉及个人、国家安全,又或透露有关信息违反法律或不符合公共利益或对他人构成危险,又或公众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获得这些信息,则有关部门可以根据1998年的《数据保护法》(“Data Protection Act 1998,DPA”)予以拒绝答复,并于40个工作日给予回复和解释。皇室、国家安全和情报部门、法院和特种法庭均不受这一法律辖制。
英国对外服务的主要法律法规见下表。
表1 英国地质资料服务的相关法规
版权 | 信息政策 | 定价政策 |
知识产权法 版权法 专利法 | 隐私保护规定 信息自由法 环境保护法 数据保护法 (针对个人信息) 信息发布规定 | 商务与个人用户收费政策 教育用户收费政策 内部使用、再生产、再分发收费政策 数字数据的收费政策 不同期限的收费政策 |
在版权方面,英国地调局作品版权的管理依据是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利法》和《数字数据供给条件(2003~2004年)》的规定(2,4,7)。英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资料产品的著作权属于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地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代表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颁发产品使用许可证。为了不使版权受到侵犯,凡与作品版权有关的事宜均须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在一般情况下,用户必须持有特定的版权许可证,而且交纳适当的年费才可复制英国调查局的相关作品。持年(许可)证的受证人有权按规定摘录英国地调局的图件和其他文件并转给第三者,但无权将英国地调局的作品当成受证人自己的作品,也无权以这种假象发表作品。
英国地调局的版权许可证通常不包括数字作品的复制和使用权,为此用户须得到专门许可方可使用。版权许可证也不包括英国地调局作品的其他推广使用权,任何推广使用都须得到地调局或作者的同意。使用英国地调局的摄影作品也要得到单独许可。英国地调局颁发的数字作品一律须凭英国地调局颁发的数字作品许可证才能引用。受证人可以使用数字作品供内部使用,但不经允许,不得使用数字作品为局里的其他人服务或为其他人谋利益,更不得以他人的名义使用许可证。数字作品不得出让、转租、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除保密资料外,用户可以凭借非专用许可证租用英国地质调查局的数字作品和其他作品,并交纳适当的许可证费。每个许可证只能为受证人指定单项或多项(或只根据许可证为受证人所在的单位、承包人或转包人指定的几项)数据集的使用。对于已按预定项目使用了部分数字数据,后来未使用其余部分数字作品的许可证,英国地质调查局不退用户许可证费。
3、服务对象
(1)商业和个人用户
此为一般许可,对于地调局的地图、出版物和其他文件,地调局的版权由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既定,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传送。
(2)教育用户
包括大学、学院、学校等教育机构必须先从地调局获得教育类版权许可。所有的拷贝:模拟的、纸质的、扫描件、数字形式必须只用于教学,例如教学辅助、讲座或考试。按数字数据提供分类,对于2003~2004年数字数据,数据不允许应用于任何营利行为,不允许发布在网上。
4、服务内容
英国地调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地质图,地质书籍和指南,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和水文地质数据产品,矿产出版物,教育和休闲产品,国际产品,数字数据产品等。另有大量的产品和数据可以免费下载,主要有文献报告、水资源数据、地学软件、简报以及期刊杂志、合作报告和其他综合报告等。
5、销售及价格机制
(1)常规产品的收费情况
英国地调局信息产品的网上价格(含税、工本费、运费),主要由数据信息中心与客户服务部联合根据市场客户需求制定(政府不干预,但需要依法纳税),并根据时间与地区的不同,对产品价格进行不断的调整。英国地调局产品的国内邮费随产品定价的多少而不同,对于国外用户来说,邮费可能更高。英国地调局的部分产品还需另交增值税,这在产品目录中有说明,但出口产品不交增值税。
(2)数字地图数据收费情况
英国地调局年度许可协议规定提供数字地质图数据时必须遵循非排他性和非转移性原则。该许可规定这些数据仅限于内部商业用途,不允许提供给第三方。没有BGS的事先批准、未取得知识产权和许可认证并支付一定的版税,不得将这些数据作为可自由交易的商品。
6、服务方式
(1)传统服务
主要指离线服务,包括服务提供者与顾客面对面服务、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不同方式。
(2)网络化服务
是指地质调查数据在线服务。在地质调查数据在线服务方面,英国地质调查局最具特色(2)。用户可以根据需求享受购买及咨询服务。例如,用户选定一个区域,希望了解该地区基础地质情况,或者放射性岩石分布情况,在网上提交需求并付费,英国地调局的在线服务系统就会自动搜索网上的数据库,按照标准报告格式,自动抽取相应文字资料、数据、图件,形成一个电子报告发送给用户。同时,英国地调局的成果数据信息也可由许多从事专门服务的机构网站,如房地产商(涉及开发地段的地质、环境、地下水等与地质有关的信息)进行分销。英国地调局向分销商返回一定比例(如对房地产商为20%左右)的销售收入。
1、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成为工作重点
英国各地质资料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工作,根据用户需求主动开发服务产品,服务于公众生活。如英国地调局针对房地产需求研发房产环境评价与地基稳定性分析产品,为大众提供服务;主动开发洪灾管理系统,为洪水管理服务。
2、努力推进地质资料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英国各地质资料保管与服务机构制定了地质资料著录,产品研发和服务的相关标准与流程,推进了地质资料管理的现代化。如AGS格式是其通用的文本文件格式,是包含岩土工程现场调查所有方面信息的表格资料,其目的就是方便不同单位之间交流岩土工程及地质环境资料。
3、努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
英国地质资料服务机构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要求,利用新技术提供服务。如英国所有接收的资料都利用ORACLE数据库表格进行登记,记录存放位置并编入索引,为便于资料的利用,英国地质调查局会扫描纸质资料,并把得到的图件编入信息检索系统,英国地质调查局内部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利用检索信息以及资料本身协助全国地质填图项目中的地质解释;但是,外界通过英国地质调查局的资料搜索服务及网站搜索,只能得到目录信息及可用资料存放位置的信息。
4、重视资料生产者权益,采用激励机制,促进资料收集
英国严格界定公开文档系统与保密文档系统,政府应按照《信息自由法》要求主动向社会提供公开服务,但必须以不损害汇交义务人的利益为前提。对于汇交义务人的专有信息,一般应矿业权人的要求在矿业有效期内予以保密,有的是国家在矿业权终止后,还可适当延长保密时间。如英国王室矿产机构对金矿资料的管理,通常在许可终止后,如果企业认为有必要,还可以保密4年。英国地学数据中心规定:凡是向英国地质调查局提供过有价值的资料,促进英国地质调查局研究活动及资料发展的外部机构,英国地质调查局将免除其日后的资料检索费用,以作为其提供信息的回报;但是这种“免费”不适用于一些特殊的服务内容,包括特殊地质报告的编写以及增值性的资料解释分析工作。在版权方面,英国地质调查局声明所有资料的版权不变,仍归属资料提供方或授权方,复印及扫描资料的版权归英国地质调查局与资料提供方共同所有。涉及商业机密时,外部第三方机构需要获得资料提供方的明确许可才能获得资料的扫描图像。
5、通过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实体与虚拟的结合
英国各数据中心均有实体建筑,数据及人员,甚至服务可以分散于多地,但数据管理与服务的标准是统一的,而且统一门户对外发布。如英国地学数据中心,建立了统一的检索和服务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通过http://www.bgs.ac.uk门户统一对外服务,开发网上地理信息系统GIS工具,为用户提供方便检索服务,但内部有数百个分布于不同地点的服务器开展数据存贮与加工。
参考文献
NERC DataPolicy GuidanceNotes,http://www.nerc.ac.uk/research/sites/data/documents/datapolicy-guidance.pdf
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business-innovation-skills
British Geological Survey -The legislative framework,www.bgs.ac.uk/DOWNLOADS/start.cfm?id=478
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communities-and-local-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