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科2井岩心管理与服务办法

作者:崔立伟发布时间:2016-05-31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松科2井”岩心岩屑及相关配套资料的管理与服务,确保“松科2井”实物资料的完整性和管理的科学性,提高服务效率,结合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实物中心”)工作实际,依据《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松科2井”岩心岩屑的管理与服务坚持实物中心和首席科学家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共同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松科2井”实物资料的现场管理与接收、库藏馆理、取样分析测试、服务利用及网络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二章 现场管理与接收

第四条 实物中心负责“松科2井”岩心岩屑的现场管理与接收。

第五条  “松科2井”施工现场须加强岩心岩屑等实物资料现场管理,从施工现场提取岩心开始,实物中心将对其进行妥善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对岩心的现场切割、清理处理、编录登记、浇铸封装、现场入库、实物清点等过程的管理(附件1)。

第六条 根据现场岩心获取情况,现场指挥部分阶段向实物中心驻现场人员进行实物资料汇交,并办理汇交手续,填写实物地质资料移交清单(附件2)。

第七条  “松科2井”与实物资料相对应的文本资料,主要包括录井资料、测井资料、测试分析资料、成果资料等按开次及时向实物中心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实物地质资料配套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

第八条  “松科2井”项目在野外地质工作结束后,项目所有实物地质资料汇交验收均合格,由实物中心向汇交人出具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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